答:未經城市公共供水企業同意,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上私接管道;拆除,偽造或開啟授權計量檢定機構加封的用水計量裝置封鉛;改轉,損壞、倒裝供水計量裝置使其少計量或不計量;繞越城市公共供水計量裝置;包括其它非法獲取用水的行為都屬于盜水行為,將面臨相關規定的處罰。